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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部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03-10 10:37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第五条 教育部代码:1436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9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369)。学院位于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有“西湖”美誉之称的龙水湖和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风景区——大足石刻。学院自有校园面积500余亩,校舍面积16余万平方米,数字化图书馆、标准化塑胶跑道田径场、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化学生食堂等一应俱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先进,无线WiFi覆盖全校,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图书馆藏书36.2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
学院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与体育学院、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现有在校学生6500余人,学院教职工312名,其中专任教师249人。教授、副教授51名,博士6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102名;“双师素质”教师130名。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8.51%、2016年98.6%、2017年98.73%。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18年2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080名。其中:“高职专科”475名、“对口高职”605名,具体情况以市教委最终核定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 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 (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见准考证) |
数学(文/理)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技术科目 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 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上午 (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
英语 | 100分 | |||
职业技能 测试 | 专业综合 理论 | 2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下午 (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 (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见准考证) |
第十六条 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上进行公布。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 志愿设置: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对口类招生专科批均设置50个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
第二十一条 填报办法: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于4月7日9:00-4月8日18:00登录hppt://www.cqksy.cn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hppt://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各专业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最佳意愿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者参阅《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普高类招生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艺术、体育按专业成绩排序。
4.录取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轨道交通信号方向)要求双眼辨色正常,无色弱,无色盲,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通信技术(轨道交通信号方向):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五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hppt://www.cqksy.cn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hppt://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考生亦可登陆我校官网hppt://www.cqtcedu.com查询录取。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按学校通知时间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院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以上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电话:023-66278555
(二)招生服务:
咨询热线:023-49633888 49633833
学院传真:023-66278555
学院网址:www.cqtcedu.com
招生网址:zsw.cqtcedu.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9号
邮政编码:400900
第三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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